核医学科是一个多人员紧密配合的科室,其日常运作不仅依赖于高精尖的医疗设备,更离不开一支由不同专业背景组成的精英人才团队的默契配合,共同编织精准诊断与有效治疗网络。
核医学科人员职责与证书
核医学科的工作人员主要分为医师、技师、化学师、物理师、护士等,不同岗位职责不同,但均要经过专业的医师、护士等资质培训后持证上岗。具体的职责和资质见下图:
除了上述资格证书外,核医学科工作人员还需要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获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与《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合格证》。此外,核医学科工作人员还需要定期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并记录在册。
核医学科人员配置标准
2022年,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发布的《核医学科建设规范》,对不同的核医学科的人员配置提出了相关建议:
如果科室开展正电子药物生产工作,还需要配备如下人员:
不少于1名,具有化学师上岗证,同时具有放射性药物合成经验,独立完成18F-FDG合成不少于50批次;
不少于1名(可以由药物合成人员兼任,人员总数不得少于2名),具有化学师上岗证,同时具有放射性药物合成经验,独立完成18F-FDG合成不少于50批次,质量控制不少于50批次;
不少于1名(可由药物合成人员兼任,人员总数不得少于2名),具有物理师上岗证,熟悉加速器的性能和放射性核素生产流程,具有独立操作回旋加速器生产放射性核素的经历以及设备故障应急处理能力,独立完成18F生产不少于50批次;
科室的正常运行是不同工作人员配合的结果,除上面提到的人员外,还需要根据科室规划进行相应的配置,如登记室需要配置登记人员,开展临床前分子影像需要配置专业的研究人员等。
本期内容,“小新“介绍了核医学科人员资质和建设意见,下期将会为您介绍核医学科相关证书的评审,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新建核医学科的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小新”吧!